人工智能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入我们的工作与生活。从内容创作、智能客服到医疗、金融和公共治理,人工智能已经不再是一个抽象的技术概念,而是逐渐成为影响社会运行方式的重要基础设施。技术红利显而易见,但随之而来的数据滥用、算法歧视、深度伪造、未成年人保护以及责任归属不清等问题,也不断冲击着既有的法律和监管框架。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人工智能立法不再只是“前瞻性讨论”,而成为各国不得不直面的现实议题。欧盟率先通过《人工智能法案(AI Act)》1,日本、韩国2也在国家层面持续推进人工智能治理制度建设。与部分法域试图通过一部综合性法律“一步到位”不同,中国在人工智能立法上采取了一条更为审慎、渐进的路径:从具体问题入手,围绕算法、内容生成等高风险场景不断“补规则、立红线”,逐步搭建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可以说,中国的人工智能立法是一种典型的“小步快走、持续迭代”模式。
截至 2026 年 1 月 1 日,中国已经形成了由国家发展战略、部门规章与基础性法律共同构成的人工智能规范体系,其轮廓已日渐清晰。
图片来源:AI 生成|说明: 中国人工智能监管概览:人工智能如何通过法律进行规范、适用哪些监管规则,以及其治理逻辑为何与其他法域存在差异。
从时间脉络看,中国人工智能立法并非始于具体的监管规则,而是首先在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确立方向。
《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务院)(2017 年 7 月发布):国家 AI 战略性规划,第一个明确提出建立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目标规划。
《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2021 年 9 月发布):提出了将伦理融入 AI 生命周期的系统性指引,为行业发展确立了“智能向善”的价值基石。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2021 年 11 月颁布,2022 年 3 月 1 日生效):规范算法推荐行为,被视为中国 AI 监管体系的起点之一。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2022 年 11 月 25 日发布,2023 年 1 月 10 日生效):针对 AI 深度合成(如合成音视频)服务的使用规则。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3 年 7 月 10 日发布,2023 年 8 月 15 日实施):全球首部针对生成式 AI 的规范性文件,对生成式 AI 服务提供者履责、分类监管等做出规定。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2025 年 3 月 14 日发布):明确要求对 AI 生成内容执行标识制度,并配套技术标准(标识规则等)。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文件并非孤立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基础性法律,在网络安全、数据治理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为人工智能应用提供了“底座式”的法律支撑,共同构成中国人工智能治理的制度基础。
在现有规范体系中,《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无疑具有标志性意义。该文件并未试图全面回答“什么是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应当如何立法”等宏大问题,而是紧扣生成式人工智能这一当下风险最为集中、社会关注度最高的应用形态,作出针对性回应。
《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促进创新与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一方面,通过对训练数据合法性、数据标注规范、算法安全评估和备案制度的规定,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研发和部署划定合规底线;另一方面,又通过内容安全管理、生成内容标识、未成年人保护以及投诉举报机制等制度设计,回应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在现实应用中可能引发的内容失真、沉迷风险与侵权问题。
从监管逻辑上看,《暂行办法》并未简单采取高压式管控,而是体现出明显的“包容审慎”取向。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为技术创新保留了空间,也反映出中国人工智能立法在现阶段更倾向于风险防控而非全面定型。
从制度设计角度看,《暂行办法》并非一部传统意义上的技术监管规则,而更像是一套围绕现实风险快速成型的治理工具包。
第一,《暂行办法》采取高度问题导向的立法路径,直接聚焦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实践中已经显现的风险类型。
第二,《暂行办法》延续并强化了中国人工智能监管中的要素型规制逻辑,将既有的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和算法治理规则嵌入生成式人工智能场景。
第三,《暂行办法》在监管强度上体现出包容审慎特征,未引入许可制或市场准入制度,而是更多依赖程序性义务与事中事后监管。
第四,《暂行办法》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为未来规则升级和体系整合预留空间。
尽管中国人工智能立法已经形成较为密集的规范网络,但现行治理模式仍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当前分类监管主要围绕具体技术或应用场景展开,整体上仍缺乏覆盖人工智能全谱系的统一风险分类框架。
同时,在数据、算法和模型层面,规范多以原则性要求为主,具体技术标准和责任划分仍有待细化。
人工智能立法本身是一个动态演进过程。2025 年 9 月,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2.0,为未来制定综合性人工智能法律提供重要参考。
可以预见,中国人工智能立法仍将延续渐进式路径,在不断回应现实问题的过程中逐步走向体系化与成熟化。